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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法院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0日

  近年来,东营市垦利区法院不断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推进审判管理向系统化、精细化发展,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以管理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成立了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法官、庭长、院长三级审判管理阶梯,明确管理的任务在院领导、管理的责任在庭室、管理的督导在审管办、管理的主体在干警的要求,强化对案件各个环节的审核和督导。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立案、排期、送达、庭审、裁判、执行等各个办案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出台了《关于“审判质效工程”的实施意见》,量化案件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组织、指导、评价、监督、奖惩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对司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有效监管、及时督导,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确保审限变更、文书审签、结案审批等重要节点的“网上留痕”。建立全动态案件流程体系,审判流程运行情况向当事人公开,在认真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进行庭审直播的同时,积极推进自主庭审直播,让审判权运行情况受到监督。充分应用科技法庭建设成果,庭审采取网上评查与现场评查相结合,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

  以机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审判资源配置机制建设,根据全院收结案动态变化,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大审判资源整合力度,将年轻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推行综合部门法官挂靠业务庭室办案,充分挖掘内部潜能。努力增强广大法官均衡结案意识,确保了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全年收结案的均衡和良性循环。进一步完善“两评查”工作机制,把参与庭审评查的主体扩大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参与裁判文书评查的主体扩大为上级法院资深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通过拓宽评查主体范围,提高评查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增强评查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以动态管理为手段。按照“精细管理、动态监督、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将全部案件都纳入审判管理流程。实行审判质效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业务庭和办案法官的审判质效数据进行汇总、排序、通报,通报事项包括结案率、调撤率、上诉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等19项数据。截至九月底,共印发审判管理通报62期。强化审限跟踪监督,对各类案件进行网上和纸质双重督办,对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提前20天发出提醒通知,防止案件久拖不结。特别是加强对中止审理、延长审限、评估鉴定、审判程序变更等案件的审批把关和跟踪管理。实行结案扎口管理,结案情况由审管办统一确认,加强督导规范,杜绝乱结案、“抽屉案”的发生。(垦利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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