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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法院认真履职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20日

  一是开通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切实加快办案节奏。对涉金融案件及时受理,尽快进入审判程序,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从速判决,提高审判效率。在审理中,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坚决依法制止那些企图通过诉讼逃债、消债等规避法律的行为。对弄虚作假、乘机逃废债务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三年来,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35件。

  二是综合运用强制和处罚措施,大力打击失信行为。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强制搜查125次,罚款20人120余万元,司法拘留160人,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0案20人,判处刑罚6人。

  三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挤压“失信者”生存空间。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定期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行业协会等通报有关情况,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共将519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

  四是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健康金融秩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贷款诈骗、票据、信用证、信用卡等金融犯罪案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通过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共审结涉金融犯罪案件9件,判处犯罪分子11人。

编辑:韩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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