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临清法院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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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 ||
2020年度临清法院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法院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统筹推进。专门召开党组会,党组认真分析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市法院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今后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要求,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3件。其一为曹付刚、王翔、李霞等19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窝藏案,1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二为陈宪章、魏际利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案,首要分子陈宪章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25年。其三为张立新涉恶集团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发票罪,集团首要分子张立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通过对上述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达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三、大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庭前督导工作。我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诉状,开庭传票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告知其出庭时间、地点及负责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二是坚持定期报送工作。为督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按照聊城中院的要求,每周统计行政案件开庭信息进行报送,督促相关单位出庭应诉。三是举行多次观摩庭审活动,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庭审观摩全覆盖。目前临清法院审理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精准攻坚执行难题。党政机关不属于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对于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原则上都应该执行完毕,涉党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一律不得以“终本”方式结案处理。凡符合纳入失信条件的党政机关,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对于党政机关未履行行政裁判的案件,应严格依法执行,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罚款决定,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行政机关依然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冻结行政机关负责人个人账户并进行扣划。拒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拒执罪。 本年度内临清法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氛围。一是通过公开开庭、法官释明、判后答疑等方式,教育公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幸福观和道德观。二是结合开展政法开放日、法佑青春法制进校园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三是大力宣传好人好事,积极参加“临清好人”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四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不定期开展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以案讲法,宣传法律,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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