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成立于1983年10月,辖两县三区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人口217万,面积8243平方公里。东营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从这里入海,中国重要的石油基地胜利油田在这里崛起,中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孙武在这里诞生,是山东地方代表戏曲吕剧的发源地。作为山东唯一全部纳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城市,东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在全省首次蓝黄“两区”建设绩效考核中,东营被评为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先进市。2017年11月14日,东营市入选成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东营市被评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法院。东营中院于1995年3月重新组建,辖6个基层法院,7处派出法庭。东营中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54人,全部达到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研究生占比达46%。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多年来,东营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发展进步。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市担当作为好团队”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等300余项荣誉。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分别发文,部署开展了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2008年9月,最高法院在东营召开了全国法院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现场会,总结提炼出了“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的“东营经验”。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发出了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的通知。东营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的先进典型,2009、2010、2015年三次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
近年来,东营中院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弘扬“东营经验”,明确了“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以制治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引领,以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基础,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市法院年均办案5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主要办案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全面落实全流程网上办案,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依法高效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办理,积极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东营模式,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的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东营中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奋力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全面开创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