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广饶法院民事速裁第一团队通过微信远程调解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东营某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江门刘某、广东东莞程某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于12月18日诉至本院。当日,该2起案件被分配至民事速裁第一团队审理。
原告称其多次联系被告索要货款,但被告均未配合,甚至在两次达成付款协议的情况下,再次违约,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几经辗转,案件承办人员联系上2名被告时,对方并不是十分配合,且声称路途遥远,准备证据材料以及前来开庭等都需要较长时间,因此要求将案件排期到元旦后开庭。为了能在短时间内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权益,承办人员进一步向2起案件的被告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同时向其释明案件诉讼风险,提出了调解方案并告知远程庭审或调解的便利等。最终,被告同意通过微信远程调解纠纷并结合自己的经济状况与原告达成新的还款方案,同时约定违约责任。
目前,上述2起案件已顺利调解结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6天。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承办团队高效率、人性化的办案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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