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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65日,东营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大众日报、东营日报等新闻媒体参加。

  东营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要求,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创新探索推进“生态司法”“绿色审判”,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保护“东营模式”,坚持依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和服务黄河口生态环境建设“同频共振”,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协同共治的黄河三角洲湿地河湖生态保护格局。20245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陕西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东营中院作为沿黄九省区中级法院代表参会交流东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成效。我院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近两年全市法院6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法院和最高法院表彰。

  一、做实三个到位,筑牢专门化司法屏障

  一是机构到位,构建环资审判全覆盖工作格局。东营中院于2011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辖区6个基层法院先后设立环资专门审判机构。大力实施“1533工程”,建成1处“黄河口生态保护法庭”,审理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中的各类生态环境案件;设立5处“巡回法庭”及“法官工作室”,把审判庭搬到黄河岸边、田间地头;设立3处“司法修复基地”,督促义务人“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加强黄河口湿地综合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建3处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用鲜活案例诠释《黄河保护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是人员到位,锻造环资审判专业化办案团队。中院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环资审判“三合一”合议庭,遴选环境与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官助理,形成专于环资保护的复合型审判队伍。去年11月,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能竞赛中,取得了8个奖项的优异成绩。借助社会力量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去年8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施行首日,利津县法院邀请河务局专家参与,审理了全省首例此类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三是案件到位,实现高质效归口管理。运用智慧办案系统,精准识别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案件,做到精准分案、归口办理。畅通上下级法院对接机制,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及时向中院报备,中院疑难复杂及典型性案件及时向省院报备,强化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之间的理念协同,统一裁判标准。去年以来,东营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60件,民事393件,刑事25件,行政42 ,惩处刑事犯罪102人。审理的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等全国和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强化三种职能,促进专门化案件审理

  (一)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东营法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生物多样性等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制度。去年以来,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5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102人,净化了黄河口湿地环境。审理的赵某等人跨地市倾倒4000余吨乙醇废液污染环境案,依法协调多地市公安、检察机关,将11名被告人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并案审理,从重从快判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并获评山东法院优秀案例一等奖。审理的李某某等12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二)妥善化解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滩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实行集中管辖、驻地审判,参与并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重点保护黄河水资源和湿地生态。将司法保护触角向基层延伸,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民事案件。针对82名村民请求返还土地的群体性案件,精准判定风险,确定审理思路,通盘考虑长期诉讼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稳定等因素,通过多种方式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该村2430亩土地租赁价格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350元,周围3个行政村4754亩土地全部参照处理,既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

  (三)监督支持生态环保机关依法行政。2023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2件,司法助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充分运用环保“直通车”机制,对行政机关提起的涉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等开启“绿色通道”,高效推动案件审理。依法支持黄河河口管理局针对征某未经许可在黄河河道私自安装水泵违法取水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司法强制力要求征某拆除取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并通过强制执行手段监督征某限期履行相应义务,该案以其良好司法效果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三、打造四个创新,做实专门化前伸后延

  (一)创新部门协同机制,构建环保联动大格局。发挥多方协调职能优势,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黄河管理、水务等部门,开通执法司法衔接“直通车”,搭建案件快查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直通车”机制建立并运行后,全市法院环保非诉案件执行时限缩短了17%。建立“河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生态警长”四长治河工作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环保磋商,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成功确认磋商22案,监督义务人实际支付赔偿金6556万元。

  (二)创新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多渠道化解土地纠纷。多元解纷,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裁判力量,协调乡镇政府选派专业行政执法人员,组建政府专家团队,参与涉农村土地案件调处。2023年,对进入诉讼阶段的122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再调解结案12.3%,同比增长23.6%,由退休法官为主牵头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调解委员会,集中调处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群体性案件,促使126家种养植户迁出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滩土地9900亩。向某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该局对全县8个乡镇(街道)、499个村4655个集体经济合同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不规范合同197个,逐一整改,有效减少了类似纠纷的发生。

  (三)创新品牌建设矩阵,拓展环资审判品牌“产业链”。围绕全省法院“三强三优”专项行动,建设推出以“长河东盏”为主要内容的东营环资审判品牌,适时推出涉及不同环境要素的“境盏”“河盏”“油盏”“地盏”等子品牌和基层法院“津心河护”等地域特色品牌,倡树环保理念外化于形。推行“以役代罚+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组建由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为主的“长河东盏”环境资源志愿服务队,探索责任履行方式,由登报道歉改为探索试行在黄河生态长廊建设中“认领一棵树”公益行为,教育引导当事人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和环保意愿。

  (四)创新普法讲法方式,营造生态保护社会氛围。利用法治教育基地,营造生态保护新场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在校师生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利用法院开放日、环境日、宪法日、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日,通过“现场普法”“以案释法”“法庭在线”等方式传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理念,去年以来,开展现场普法111800余人次。办案走出去,创设司法保护新课堂。利用环境日、生态日等普法宣传节点,深入社区开展现场普法,宣讲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开展“一对一”“站到站”普法服务,使“两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环资法官们兼任法治副校长,做校园法治的宣传者和领航人,将节约资源和生态环保的种子撒进校园,我院生态司法有关工作被评为“法治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下一步,东营法院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深度打造东营环资特色品牌,以“长河东盏”的豪迈,照“靓”环资审判护佑黄河口生态保护的前景和方向,切实守护好黄河安澜最后一公里,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编辑:运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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