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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法院提高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7日

  近年来,广饶法院认真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2014年至今年6月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658件,使用简易程序审结4795件,占比84.75%,所有民商事案件平均审限24天,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

  一是把好立案关口,实施繁简分流。在立案阶段,对除法律明确规定被告下落不明、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外,其余案件一般按简易程序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以简易程序受理的案件,对起诉方式不予限制,当事人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书面起诉。同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审结后及时退费。截至目前,共为当事人退费78.24万元,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负担。

  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程序转换的规范化管理,对审批时限、程序、权限等内容作出严格规定,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等法定原因需要转化程序的,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15日前填写审批表,列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审限变更原因等,报庭长审批,庭长在3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报分管院长签批或退回承办人继续审理。签批后案件承办人在2日内将案号、案由、当事人、合议庭成员、转普通程序后的审理期限等信息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报立案庭和审监庭备案。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法定的延长、中止、中断、程序转换等情形,未办理或超期补办审批手续、办理手续不合规定的,视为超审限。

  三是实行类型案件专业审,提高办案质效。结合目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多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居高不下的实际,在每个民事审判庭各确定一名法官主审此类案件,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减少了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的数量。针对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大幅上升的现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努力提升专业化审理水平。去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287件,审结121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12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43%。

  四是注重内部挖潜,缩短办案周期。民商事审判庭根据收案的不同特点及法官各自擅长的案件领域对案件作合理分案,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程序方面,送达可以采取电话通知、短信、张贴公告等简便送达方式,当事人不要求答辩期及举证期限的,可即安排调解或开庭,在庭审程序和文书制作方面也可适当简化。减少文书签发流程,庭长负责庭室成员裁判文书签发,分管院长负责庭长承办案件文书的签发,使大量简易审的案件得以及时结案。

  五是加强案件调解,提高一次庭审结案率。对于简易案件,首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即制作调解书,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确定。对于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进行法庭调解,通过明法释理,力促当事人和解,确实不能达成协议而能够当庭裁判的,当庭作出判决。设立人民调解室,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较为明确、案情相对简单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诉讼标的额较小的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经当事人同意由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未调解成功的及时移交审判庭进行审理。2014年以来,共向人民调解室转办各类纠纷案件348件,司法确认52件。(广饶县法院供稿)

编辑:聂作辞 张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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