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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八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东营中院机关党委、民事审判庭党支部到“双报到”府前社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赵有明带领部分党员参加。

  活动中,党员干警向社区居民们发放了《东营法院典型案例汇编》《东营市依法规范劳动用工问题工作建议》《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册》等法律宣传手册,并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就婚姻家庭、借贷纠纷、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援助、立案咨询等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进行现场解答,引导居民增强法治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东营中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编辑:运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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