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对全省法院立案诉服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其中,利津县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诉服工作通报表扬集体”;河口区法院干警孙秋月、开发区法院干警刘天佳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诉服工作通报表扬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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