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快报
东营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研讨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31日

  按照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要求,7月29日上午,东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伟忠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俊海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并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廖伟忠要求,一是要深刻把握学习《纲要》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法院工作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对于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二是要认真组织好《纲要》学习。下一步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纲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原原本本读,扎扎实实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学习效果。要以组织学习《纲要》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用这一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的生动实践。

编辑:
关闭

鲁公网安备 37050202370889号

版权所有: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46-6387621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邮编:257091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