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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天 依法带娃 东营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
6.1黄三角早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6日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新课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之中,逐步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保家庭教育落地生根,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1至5月,全市法院共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5个,发出家庭教育令7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54份,开展个案家庭教育指导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体化联动,凝聚家庭教育指导最大合力

  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一是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以点带面”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平台。1月17日,东营区法院先行先试,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为全省法院打造了样板。5月13日、5月15日、5月30日,河口区法院、利津县法院、广饶县法院先后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5月31日,市法院、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设立的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正式启用,为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汇集多方合力,“以案为引”推进家庭教育指导资源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需要法律专业能力,更需要家庭、教育、心理等多方面的支持。东营区法院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门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由法院主导,专业社工负责驻站统筹,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参与,开展家庭教育个案靶向指导。市法院与市妇联、市关工委联合出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联动工作指引(试行)》,把司法审判、家庭教育、关爱未成年人的力量融入到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实现依法审判和依规指导的并重和互促。

  两翼式推进,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系统发展

  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用全面、辩证的思路去谋划和推进。一是“法院+社区”平台互动。在各县区法院依托少年法庭、家事审判庭等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同时依托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发挥其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作用,实现平台间的协作配合、相互促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父母+孩子”双向教育。既引导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也吸纳未成年人共同参与,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已在多起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同时开展指导,提升了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三是“强制+提示”双管齐下。对因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未成年人发生犯罪行为的,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或通知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因离婚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尽到家庭教育责任。四是“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协同共进。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需求情况,采取单独辅导、家庭辅导、团体辅导等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同时引入心理辅导。目前全市家庭教育指导一体化工作站已配置专业家庭教育团队和指导老师53人,积极吸纳心理专业人士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的老师加入指导队伍,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化水平。

  三维度配合,营造家庭教育指导浓厚氛围

  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家校社协同共育大格局,找准工作结合点,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一是“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学习。全市法院已建成3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河口区法院组织“家长法庭开放日”,邀请学生家长到法院参加家长课堂,通过以案析法、互动交流等方式,指导家长“依法带娃”。东营区法院发出“朝阳花开未爱护航·百个家庭走进法院”活动,每周五邀请20名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走进法院,在参观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模拟法庭的同时,由专业讲师组织亲子沙盘游戏和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理解孩子、促进亲子关系。二是“法治副校长”协助家校共育。市法院今年选拔增派了10名法治副校长,全市法院共派出58名法治副校长,辐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把家庭教育内容纳入职责计划,运用法律特长优势,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共育活动。三是“社区家长学校”促进日常教育。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家庭教育方法失当、家庭存在重大变故可能影响家庭教育的情形,与妇联、社区对接,依托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开展日常教育。

  四层级指导,确保家庭教育指导落地见效

  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进行科学分类,因案施策,精准指导。一是对已经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不良后果的案件,实行“一案一指导”。由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一对一”方式指导并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已向涉及盗窃犯罪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父母、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及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父母发出教育令7份。二是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案件,实行类案“就近指导”。对追索抚养费、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等案件,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统筹安排,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集中指导。三是对主动愿意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行“社区指导”。通过法院、妇联、社区信息共享,引导其到社区家长学校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四是对家庭教育问题严重、短期内难以化解或者需要巩固成效的,实行“跟踪指导”。与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关心救助等工作。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把联动指导工作做深做实,着力打造富有特色的东营少审品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运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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