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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以东营两级法院警队为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作者:刘树建 孙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警察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践行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训练有素、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执法办案提供坚强保障,是各级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以警务保障工作中各项职能的履行为切入点,对全市法院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本次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方面的主要做法,深入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 全市法院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东营两级法院警队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待人、敢于担当、严明警纪”的总要求,坚决贯彻最高法院、省法院和中院党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制度规范、职能履行、执法管理和装备设施建设,促进了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 坚持从严治警,促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规范化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东营中院两级警队坚持把忠诚党的事业、坚定理想信念放到队伍建设的首位,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争做合格司法警察”教育,用党的新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筑牢司法警察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窗口”效应,热情接待来法院办事的群众,主动引导、介绍他们要去的部门、需要找的人、要走的程序等,从言谈举止中展现爱民亲民情怀,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温暖和温馨。在协助维护信访秩序和履行其他职能时,能够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情绪,顺势利导地对他们进行安抚,积极从正面耐心地做工作,通过一句贴心的话、一个真诚的微笑、一次礼貌的引导来传递法院的诚意。

  (二) 狠抓教育管理,推动执法执勤行为规范化

  东营中院两级警队坚持把教育、训练、管理放在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抓共管、以训促管,较好地实现了三结合、共促进、保安全的工作目标。认真制订和落实教育训练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全员集中训练和业务骨干培训班;支队建立每周学习日制度,坚持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年内共学习60余课时。警队管理更加规范,一是“编队管理、双重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支队按规定主动向总队请示汇报工作,坚决执行总队各项指令,不折不扣地落实总队要求,完成总队下达的工作任务并把主要负责人任免提前报请总队备案。支队与大队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更加和谐,支队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大队长会议,通盘研究部署管理教育和警队建设,及时传达总队的指示和要求,通报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保持警令畅通。二是法警派遣制改革和警营式管理进一步深化。通过分招集训、分批轮训较好地解决了警力不足和战斗力弱的问题。中院积极争取市人事局和财政局的支持,对聘用制法警实行定员额、定岗位、定标准管理,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发放工资,并为他们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与正式干警一样落实生活福利待遇。根据警营式管理的特点,支队重新制定和修订了《派遣制司法警察管理规定》 《派遣制司法警察量化管理实施细则》等12项管理规范,从聘用条件、聘用合同到执行勤务,从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到考核奖惩都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了正规化、科学化管理,培养了过硬的素质和作风。三是警衔管理进一步规范。东营中院严格落实警衔管理有关规定,法警支队与政工部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各司其职,支队全面承担起了警衔审核考察、审批材料的填写和上报以及警衔档案管理工作。支队把警衔管理作为警政业务日常工作来抓,经常研究检查,要求两级警队都要明确警衔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按要求建立健全警衔档案和信息资料,一人一档,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没有出现一件逾期不报或提前申报的情况,2017年上报到总队的警衔申报材料无一份退回。四是调研宣传能力进一步加强。重视调研宣传是东营法院的特点,支队为改变法警调研宣传能力相对薄弱的状况,专门建立了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信息报送和调研宣传制度,措施包括:《警情快讯》正式创刊,两级警队确定专人负责,实行专兼结合,全员办信息、人人搞调研,按季进行通报、一年两次考核的办法,有力地改变了调研宣传工作的被动局面;积极向总队和中院报送稿件和理论文章,目前上报总队的5篇文章均被采用,被中院简报、网站采用稿件17篇。五是廉政建设保持良好记录。支队坚持对干警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领导班子带头自觉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每位干警签定《无违法违纪责任书》,注重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 开展警务保障督查,推动警务保障工作监督规范化

  市中院监察室与法警支队不定期开展警务工作监督和巡查。通过采取专项巡查、庭审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市6个法警大队和派出法庭进行了普查。根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明细表,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使执法形象和纪律作风有了根本好转。

  (四) 加强装备设施配备,加强技能训练,促进了装备使用和操作规范化

  落实“科技强院,装备强警”的方针,按照最高法院警用装备和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加强“六有四专”建设,使全市法院安全设施达标率在95%以上。结合业务技能训练,狠抓对装备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使用和操作,重点对安检设施X光机的操作识别技能进行培训,培养了一批安检技术能手,促进了装备使用和操作的规范化。2017年两级警队仅通过X光机和探测仪安检就查出管制刀具、农药、违禁物品460余件次,及时有效地防范了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 司法警务保障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队伍建设方面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法警设有1个支队、7个大队,共有司法警察183人,其中行政编44人,事业编8人,工勤编6人,聘用制125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一是正式法警人员少、年龄偏大、兼职法警多。从人数上看,正式法警共有58人,占法警总数的31.69%,看似人数不少,但兼职的法警多达26人,占正式法警的44.83%;从年龄上看,45岁以下的正式法警22人,仅占正式法警总人数的37.93%,45岁以上的较多。可以看出,除去在编不在岗的兼职和在岗不在位的老弱病人员,真正工作在一线的正式法警寥寥无几,很多基层法院只有2名正式法警,他们警务工作繁重。

  二是聘用制法警招录周期长、流动性大,思想不稳定。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已成为日常勤务的主力军,但由于不在编、无警衔、待遇低,使他们找不到个人价值体现,造成了招贤纳士难、使用管理难、拴心留人难的局面。2017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警队共有32人主动辞职。目前,因工资待遇、职能发挥方面的原因有辞职想法的聘用制法警达30人,占聘用制法警人数的24%,当前有考公务员和事业编想法的有36人,占比28.9%,两项相加高达52.9%,这其中有不少是业务骨干。法警队伍陷入招聘—培训—上岗—辞职—再招聘—再培训—再上岗—再辞职的怪圈,造成了聘警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局面,是两级警队全面建设的最大瓶颈。在招录过程中,编制数少,招用脱节,程序复杂,时间较长,缺勤岗位无法及时补充,警力使用严重超负荷。

  三是聘用制法警培训难度大,业务技能不熟练,难以管理。据了解2017年至今共新招了39名法警,占目前人数的31.2%,由于警务工作任务重,点多面广,无法进行相对集中的、长时间的训练,大多数新同志只是经过了简单的培训就直接上岗执勤或执行任务,造成了业务知识不熟悉、业务技能不熟练的现象。又由于这些新同志对警队缺乏荣誉感和归属感,只是把聘警这份工作当成临时的、过渡的工作,因此各大队在训练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影响了管理和训练工作的质量。

  四是由于正式干警少,派驻法庭和执行勤务时缺少正式法警带队。调研发现由于正式法警在岗少、在位少,因此全市两级法院的6个派驻法庭中只有东营区辛店法庭落实了正式法警带班制度。开发区法院2名正式法警都未授衔,其中只有1人在法警岗位上,但还兼职其他业务,造成了开庭提押无正式法警负责的现象。

  以上问题势必给庭审警务安全工作留下隐患。

  (二) 警用装备配备情况

  各法院对警用装备器材配备都较为重视,使其配备质量和数量都有较大提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装备器材配备较好,但使用技能不熟练。按照《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要求,装备器材配备相对较全的是广饶县和东营区法警队,无论是装备器材的技术含量还是配备数量都比其他法院高一个层次,但缺乏训练,执勤法警未掌握新型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没有形成应有的战斗力。

  二是部分警队装备器材老化严重。垦利区、河口区和利津县警用装备器材科技含量不高,需更新换代,尤其是防爆器材大都还是老式的盾牌、钢叉和抓捕器,很难适应当代安全防卫形势需求。

  三是安检岗位装备器材配备、设置不合理。目前各法院的主要通道都能按照要求配备安检门、安检台、X光安检机、手持安检器、防爆桶,个别法院还配备了液体检测仪等设备,但由于安检通道设置和防爆器材柜放置不合理,造成了安检时不方便群众、处突时不方便自己的尴尬局面,尤其是派驻法庭对装备器材的配备和设置还不够重视。

  (三) 警营建设情况

  《深化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2018—2020年) 》要求:各级法院要开展“规范警营建设年”活动,落实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更好地保障法警工作、学习、生活需要。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全市两级法院法警队与岱岳区法院警队差距较大,其中能够达到“六有” (有营房、有食堂、有内务室、有学习室、有洗漱间、有健身活动场所)标准的只有广饶县法院警队,而中院直属大队及东营区、河口区、开发区法院警队没有健身活动场所,垦利区和利津县法院警队没有相对集中的营房;在“五全” (卫生条件齐全、警用服饰齐全、执勤用品齐全、健身器材齐全、管理制度齐全)方面,目前装备配备和管理制度相对齐全的也只有广饶县法院警队,中院直属大队及东营区、河口区、开发区法院警队缺少健身器材,开发区法院警队执勤防爆器材较少,河口区、垦利区、利津县法院警队执勤防爆器材老旧严重;垦利区、河口区、利津县法院警队在营舍内部设置上达不到“四统一” (桌椅床铺统一、被褥床单统一、物品摆放统一、一日三餐统一)的要求。警营建设跟不上,警队规范化管理就无法实现,更无法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四) 法警能力建设情况

  近期全国法院系统庭审犯人羁押期间脱逃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既与法警责任心不强、思想麻痹、疏忽大意有关,更与警员执法水平和处突能力有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新招法警都没有经过系统性、专业性训练,大都是招来即用,边上岗执勤边熟悉业务,因此他们安检时流程不熟悉、动作不规范,对危险物品的识别处置能力不强;值庭时任务不清、职责不明,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较弱;押解时押解规则不落实、警械使用不熟练,应变和防范能力不够。个别基层法院对法警工作不重视、不关心,经费上不予支持,装备上不给保障,从优待警上不落实,极大挫伤了老法警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工作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训练上疲于应付、热情不高,业务素质和处突能力每况愈下。

  三、 针对现有问题的几点思考

  在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承担的办案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群众的期待更加迫切。这对司法警务工作及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必须加强司法警务全面建设,提升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水平。

  一是借改革之风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和人民警察改革相继展开,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也必须严格落实编队管理,配齐各级警队班子,配足人员,杜绝法警人岗混用现象,确保警队人员整齐,确保各项勤务的组织实施有正式法警带队;支队积极与区县法院主要领导在法警人员招录、使用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法警队伍人员缺乏问题;严格落实各项从优待警工作,适当提高聘警待遇,为他们创造舒适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到用待遇留人、用感情拴心,控制人员流失数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警用装备器材的配备、设置、管理和使用训练。督促各大队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的理念,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在装备配备上,采取支队确定标准、拟列清单,大队按需购买的办法,尽量做到全市警队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督促基层法院落实“三区(诉讼审判、办公、信访三区)分离”,对安检通道设置进行规范化改造,尤其是加强派驻法庭安检设备、防爆器材的规范化设置。利用支队统一组织集训的时机,对各类新型装备的操作使用技能进行强化训练,使新装备尽快形成战斗力。

  三是借鉴岱岳模式提高基层法院警营建设水平。组织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大队干部去岱岳区法院警队参观学习,让大家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样板查短板,结合“规范警营建设年”活动,集中解决警营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基层警营建设水平,做到“六有” “五全” “四统一”,为聘用制法警打造拴心留人的学习、训练、生活环境。

  四是开展分招集训、全员轮训,提高法警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针对基层法院训练中存在的人员难组织、时间难保障、内容难落实、质量难提高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招集训、全员轮训的方法提高全体警员的素质和能力。建立新法警招聘联络点,县区大队按需分招使用,支队每年组织新法警集中进行入警训练,建立档案,考核发证,持证上岗,不合格者由各招录单位辞退;组织具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所有法警分批轮流进行技能训练,对训练内容进行考核并记录在个人训练档案,对于训练不合格者,正式法警暂缓晋升警衔、聘用法警予以辞退。采取请进来的方法,聘请机场安检、武警擒拿、特警防爆等专业教员,充分利用教学资源,集中优秀教学力量,努力提高教学训练水平,不断提升两级法院司法警察的应战能力,努力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一流警队。

  司法警察工作事关法院工作全局,事关法院整体形象,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凝心聚力、忠于职守、忠诚履责,进一步开创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人民法院的安全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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