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切实执行难”的目标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产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执行联动机制不顺畅、执行不规范等“积弊”是主要原因,为此,东营法院坚持外部聚合力,内部挖潜力,以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制度机制入手,提升执行力,主动作为,攻难点,疏堵点,全力助推诚信东营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摘要]东营法院致力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的执行大格局,全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会议,43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协作意见,明确协作职责,统一协作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与公安机关开展 “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完善领导机制,做到上下级法院步调一致。建立管人、管事、管人的“三管”机制;完善权利运行机制。厘清院长、局长、庭长、法官职责;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破解执行难的保障力。通过制度创新,2016年至2019年8月执行金融借款合同18121件,执行到位金额399.23亿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把沉淀的27283件案件彻底翻清楚,对符合条件的8219件案件恢复执行,到位标的额11.56亿元,化解大量信访案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2014年以来限制被执行人消费43830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84057例,限制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8710例,失信被执行人的到有效惩戒,诚信东营建设作用明显发挥。
[正文]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委主导,凝聚破解执行难的社会合力
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政治保障。执行难的“病症在法院,病因在社会环境,病根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足”。为此,东营法院致力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监督、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的执行大格局,全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坚持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两任市委书记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审议法院执行工作,市政协召开联动部门协商会议,专题协商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会议,43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协作意见,明确协作职责,统一协作程序;市委宣传部与法院出台了《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方案》,加强执行宣传;市纪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失信惩戒,对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失信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党的领导为执行联动格局建设、凝聚执行合力提供了政治保障。
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实现不动产查控的网上办理;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署《公积金查询扣划协作意见》,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全的网上运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被执行人坐豪车不还账的问题,与公安机关开展 “查找失信被执行人协助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对坐豪车不还账的被执行人给予严厉惩戒;为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找问题,与保险公司签署《悬赏保险执行协作意见》,广泛利用保险网络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大力引进第三方司法辅助机构,对网络拍卖等事务性执行工作给予支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加强“点穴式”惩戒,对不经常坐飞机、高铁的人员把惩戒告示贴到家门。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执行力
“法院主办”的核心是提高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执行力。为提升执行力,把各项工作落实实处,执行工作从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入手抓落实。
1、完善领导机制,做到上下级法院步调一致。建立管人、管事、管人的“三管”机制,对下级法院任命的执行局长、执行庭长坚持协管,行使上级法院对干部的协管职责;对相关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中管辖、交叉管辖;及时协调基层法院争议事项或其他需要协调工作的调度,保障执行质效。形成上下级法院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标准统一的上下级领导机制。
2、完善权利运行机制。厘清院长、局长、庭长、法官职责,院长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管全局,通过审判委员会、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行使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局长是直接责任人,通过执行局务会落实党组决定决议,研究执行局工作计划,行使执行局内部管理职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庭长是执行工作的主力军,按照各执行机构职责,做好案件规范性执行,保障执行质效,落实局务会决定事项,抓好队伍管理。相互之间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内部运行机制,实现事有人管、案有人办、落实情况有监督的工作机制。
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强化网上运行办理力度,把住“案件入口”,把案件的立案、送达、查控、拍卖、委托等事务性工作集中办理,把住“案件出口”,提高立案质量,提升办理效率;把案件的结案实行标准化管理,有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符合条件结案,不符合条件退回完善,提升结案标准化、检查工作规范化;把好“案件节点”,实行网上节点提醒和督办,保障案件流程不超期、不漏项。把案件的工作流程化、标准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破解执行难的保障力
制度是管根本的。执行工作节点多,更需要制度管理。针对当事人对执行风险不熟悉的问题,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文书,随案送达,增强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和对被执行人正确履约行为的警示;针对执行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制定了《执行实施工作流程》,对每类案件的执行节点、工作要求做了详尽的规定,成为每个法官手中的“指南针”“活地图”;针对结案不规范问题,制定《执行案件标准化意见》,强化结案条件,实行结案清单管理;针对执行中当事人权利救济不规范问题,制定了《执行异议审查工作流程》,明确执行异议的受理和审查标准;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不到位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月推送制度》;为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关于联系基层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中院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基层法院;针对被处置的标的物评估慢、评估费高、当事人负担重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启动标的物询价的办法》,在全省很快推开,有力的提升了标的物的处置速度,降低了评估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制定规范执行的各项制度制度已达37项。这些制度有效发挥了在保护人民利益、规范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的作用。2017年5月省法院在东营召开了现场会,现场介绍东营经验,查看规范执行的制度资料,强力推进了全省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主要成效
(一)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
2016年至2019年8月执行金融借款合同18121件,执行到位金额399.23亿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金融资金的安全,为社会经营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婚姻家庭案件1411件,帮助2580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执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575件,追回赔偿款5665.28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买卖合同案件4948件,帮助企业追回买卖资金14.45亿元。加强公正执行、善意执行,平等的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积极构建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不搞地方保护,不搞小企业歧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项执行工作都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把握大局服务发展,发挥了助推器作用。
(二)回应需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主动开展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案件长期执行不了的问题,在新收案件数量大、解决执行难活动工作压力大的情况下,顶着“把熟睡的孩子摇醒是不理智”认识压力和工作量压力,通过电视和报纸公告未实际执行到位的当事人申报案件,在全省开辟了翻旧账的先河,把沉淀的27283件案件彻底翻清楚,对符合条件的8219件案件恢复执行,到位标的额11.56亿元。开展案款专项检查清理,对长期滞留在法院账户上的3097案的沉淀案款,全部进行了清理,将案款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减轻了包袱。对人民群众反应的执行不公平信访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理必查,通过启动执行监督、加大执行力度等方式,化解了涉执行信访30余件,新收执行案件没有产生因执行措施不当而引发的信访问题。3年期间执行到位金额达482.22 亿元,接近2016年前13年的到位额总额,极大的维护了胜诉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走在前列,助推诚信东营建设作用明显发挥
2014年以来限制被执行人消费43830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84057例,限制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8710例,失信被执行人的到有效惩戒。全社会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力度明显加大,协助法院执行的意识明显增强,查人找物的瓶颈得到有效突破,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文书的意识明显增强,三年来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案件4371例,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019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山东解决执行难验收中,东营法院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8.6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达到100%;赴省进京执行信访办结率达到100%;辖区达标的法院达到10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达到92.5%的优异成绩达标。评估结束后执行各项指标持续维持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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