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执行异议申请书。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执行实施庭作出的裁定书、公告、通知等证明执行行为发生的法律文书。
3.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邮寄地址确认书、联系人员及电话。
4.证明异议主张成立的相关证据。
执行复议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移送函。
2.复议申请书3份。
3.执行异议裁定书3份。
4.执行异议卷宗正、副卷。
5.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邮寄地址确认书、上诉约谈表、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复议申请书的送达回证、联系人员及方式。
6.证明复议主张的有关证据。
仲裁管辖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强制执行申请书3份。
2.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证明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的生效证明、送达回证等材料。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5.其他证明财产保全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材料。
执行监督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提级执行申请书或监督申请书等申请文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员及方式。
3.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4.执行法院的有关案件受理、案件执行等法律文书。
5.证明监督理由存在的有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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